元朝:《承旨野庄董公殊勋清节孚闻之缙绅纪以八诗 其七》 – 陈孚 2020-12-09 元朝(一) 作者 : 陈孚 朝代 : 元朝 不负朝廷七十年,楼台无地榻萧然。 清名当与温公并,只欠河南二顷田。 标签:元, 元时期诗文, 陈孚, 陈孚的简介 上一篇:元朝:《吕仙亭》 - 陈孚下一篇:元朝:《观光楼》 - 陈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