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鲍清卿运干调官还里二首 其二》 – 许及之 2020-12-08 宋朝(九) 作者 : 许及之 朝代 : 宋朝 家住城南水竹村,羡君月榭与风轩。 头颅已料书生骨,言语难酬明主恩。 何日致还归里社,也教依样买山村。 弹边求炙君怜我,许种名葩寄后园。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许及之, 许及之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送余伯益知县》 - 许及之下一篇:宋朝:《再用韵》 - 许及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