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又次前韵答所和诗》 – 韦骧 2020-12-08 宋朝(八) 作者 : 韦骧 朝代 : 宋朝 裁句清如李谪仙,挥毫放浪近张颠。 偶于贡部同官责,更向诗坛擅将权。 戏笔谩追丹桂旧,报言还愧木瓜篇。 一樽何处偕吟啸,浩兴犹堪逐少年。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韦骧, 韦骧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和达夫雪霁》 - 韦骧下一篇:宋朝:《游武夷山二绝 其二》 - 韦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