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因得小诗十首 其六》 – 韩元吉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韩元吉 朝代 : 宋朝 献可争先诋荆国,瑩中居首论莆阳。 十年言路皆支党,前无一语讥安昌。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韩元吉, 韩元吉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又次韵子云春日绝句三首 其三》 - 韩元吉下一篇:宋朝:《春日书事五首 其五》 - 韩元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