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携家避地 其二》 – 葛立方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葛立方 朝代 : 宋朝 生身恨晼晚,丧乱适吾遭。 百岁大槐过,三年空谷逃。 平羌无上策,医国付群豪。 年大伤蓬转,愁城破浊醪。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葛立方, 葛立方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大人筑室将毕道祖亦作宅基治园作四诗示道祖 其一》 - 葛立方下一篇:宋朝:《十一月十日酒散已二鼓与千里步月因至水堂 其二》 - 葛立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