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其一》 – 曹彦约 2020-12-08 宋朝(六) 作者 : 曹彦约 朝代 : 宋朝 步出山前坂,遥望徒惊心。 下无百尺流,上无千岁林。 至人有遗言,三叹金玉音。 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曹彦约, 曹彦约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奉陪黄帅机访问元夕战场归涂见人家园池花木相与叹息既帅机书前所作八诗示滕审言不及予也枕上不能记韵效唐人和诗体自赋八绝句因以寓意 其四》 - 曹彦约下一篇:宋朝:《迎翠楼自赋》 - 梁文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