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龟溪即事五首 其一》 – 高斯得 2020-12-08 宋朝(六) 作者 : 高斯得 朝代 : 宋朝 顽云蔀鹤岭,积雪明龟溪。 枌榆社已屋,斯焉卜幽栖。 亦有好事人,除馆溪之西。 门巷寄深窈,青山有攀跻。 平生秉微尚,颇忻咏归兮。 且可投吾簪,安能栖会稽。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高斯得, 高斯得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送饶漕》 - 高斯得下一篇:宋朝:《挽亡弟豫九制参诗》 - 高斯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