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罗正之两浙提刑》 – 秦观 2020-12-08 宋朝(六) 作者 : 秦观 朝代 : 宋朝 岂为鲈鱼忆故丘,东南昏垫赖良谋。 一封暮别云间阁,三组秋归海上州。 子政暂为都水使,千秋终作富民侯。 赠君一语君应笑,竞注江河本不流。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秦观, 秦观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次韵酬周开祖宣义》 - 秦观下一篇:宋朝:《田居四首 其三》 - 秦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