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新镇江通判蔡挽词》 – 周必大 2020-12-07 宋朝(四) 作者 : 周必大 朝代 : 宋朝 计相声名久不磨,庆馀丰报属君多。 原鸰重遇非常主,庭鲤仍收最上科。 但使家声常燀赫,不辞官路独蹉跎。 仁人天岂惜眉寿,自要曾孙同逝波。 标签:周必大, 周必大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徐稚山龙学挽词二首 其一》 - 周必大下一篇:宋朝:《庆东宫生辰二十韵》 - 周必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