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元老和示小诗自谓非战之罪复作一绝并坐具还之》 – 苏辙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苏辙 朝代 : 宋朝 请君却领弥天具,不欲终收陷虎名。 莫道昏沉非战罪,何如不战屈人兵。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苏辙, 苏辙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题李行中秀才醉眠亭 其一》 - 苏棁下一篇:宋朝:《次韵王适春雪二首 其二》 - 苏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