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哭清远权宰楼海司法二首 其二》 – 李昴英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李昴英 朝代 : 宋朝 百里称廉吏,谁欤起衅端。 州符需赋急,军饷及期难。 节义扶浇俗,朝廷赠大官。 邑人崇庙像,犹似发冲冠。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李昴英, 李昴英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弋阳郑氏翠麓亭》 - 李昴英下一篇:宋朝:《宴鸣佩亭和赵漕韵》 - 李昴英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