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乞身不获再和》 – 吴芾 2020-12-07 宋朝(二) 作者 : 吴芾 朝代 : 宋朝 老合休官况七旬,我非辞富欲居贫。 也知光景无多日,更觉筋骸不逮人。 岂谓九重恩未替,复颁一札意犹亲。 囊封再上终期允,已对苍穹誓此身。 标签:吴芾, 吴芾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蜡梅二首 其二》 - 吴芾下一篇:宋朝:《再辱九日和章连日公冗失于奉赓今日大阅偶于马上得之兼简是日座客》 - 吴芾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