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和野渡雪消二律 其二》 – 卫宗武 2020-12-07 宋朝(一) 作者 : 卫宗武 朝代 : 宋朝 可亲馀暇复奚为,雪霁何妨剩赋诗。 应怪玉峰还翳荟,更怜银屋变茅茨。 结成冰笋方连夜,散作檐花特顷时。 物物要知须返本,冰仍归水更何疑。 标签:卫宗武, 卫宗武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听莺》 - 卫宗武下一篇:宋朝:《重到霅陇新阡》 - 卫宗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