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涿郡张守四咏 其二 嘉谷生郊》 – 谢廷柱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谢廷柱 朝代 : 明朝 范阳产嘉禾,一茎穗三四。 老农骇相告,具目睹兹异。 至和所薰蒸,萃此耕穫地。 祯祥不徒来,无乃表仁治。 借问治为谁,召父劳抚字。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谢廷柱, 谢廷柱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送兰泉叔还莆》 - 黄相下一篇:明朝:《芒洲夜泊别陈生师鲁》 - 谢廷柱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