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寄刘东山五首次国贤韵 其五》 – 吴俨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吴俨 朝代 : 明朝 白日未云暮,青春先独归。 采兰以为佩,采荷以为衣。 钓鱼不设饵,况复为钓矶。 鸥鸟与公狎,知公本无机。 标签:吴俨, 吴俨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浴凫》 - 吴俨下一篇:明朝:《东庄十八景为匏庵先生赋 其十三 紫芝丘》 - 吴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