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次洪都宪韵怀冯佩之宪副二首 其一》 – 谢迁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谢迁 朝代 : 明朝 当年已怪冯唐老,一别于今又十年。 洛社衣冠原有约,汝湖风月浩无边。 衡门旧业荒三径,斗酒新欢拟百篇。 更喜登临随意足,不劳重费买山钱。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谢迁, 谢迁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吕梁阻风奉怀洪都宪年兄》 - 谢迁下一篇:明朝:《补和联句东字韵三首效雪湖作 其一》 - 谢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