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下庄栽禾呈诸兄弟 其三》 – 庄昶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庄昶 朝代 : 明朝 十亩山田都渐次,数间野屋有涂茨。 施为正处劳神少,租税先时见吏迟。 容足江山如有待,候门童稚总能知。 不栽溪口桃花树,勾引来人恐莫支。 标签:庄昶, 庄昶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黄公山钓台浸水荅陈二教先生 其二》 - 庄昶下一篇:明朝:《邑二教陈先生以诗赠行用韵奉答》 - 庄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