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何龙友太史还朝十首 其四》 – 陈子壮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陈子壮 朝代 : 明朝 同栖南海曲,并入承明庐。 东壁劳相照,他山自不如。 祖刘忧国蚤,房杜论交馀。 为谢鹓鸾侣,南枝已卜居。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陈子壮, 陈子壮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送孙青宕归宁波 其四》 - 陈子壮下一篇:明朝:《送何龙友太史还朝十首 其五》 - 陈子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