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五草堂诗 其五 莲花草堂》 – 林大春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林大春 朝代 : 明朝 内方学士莲花主,此日莲花又属君。 霁色曾窥淮海月,芳魂犹带蜀江云。 閒来开径招求仲,兴至临池学右军。 一自公车赴徵召,北山徒尔勒移文。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大春, 林大春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题岩石号意》 - 林大春下一篇:明朝:《古意》 - 林大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