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感咏二十首 其十二》 – 李时行

作者 : 李时行     朝代 : 明朝

毁誉理之常,何须与辨别。
安静以俟之,百毁自消灭。
声华赫赫者,反被青蝇涅。
明珠莫暗投,按剑机先设。
不疑信洁己,盗金谤盈帙。
马援南征返,薏苡冤莫雪。
唯有塞上翁,失马忘言说。
见定物不摇,无忧亦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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