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赠王古直二首 其二》 – 邵宝 2020-12-05 明朝(五) 作者 : 邵宝 朝代 : 明朝 栖栖复栖栖,而谓古遗直。 曾从西曹游,冒禁为所识。 长揖称诗人,法吏不敢斥。 泡灯亦儿戏,破碎何足惜。 西堂坐春风,凄凉泪沾臆。 兹事久已传,野史谁当职。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邵宝, 邵宝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拟子陵辞》 - 邵宝下一篇:明朝:《疏山寺》 - 邵宝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