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司马刘公宅翰林诸寮修瀛洲之会限韵得诗四首 其二》 – 严嵩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严嵩 朝代 : 明朝 十年重见柳条青,剩水残山旧所经。 胜会正看鹓作侣,瘦躯翻讶鹤同形。 情娱尊俎堪移日,地远江湖漫聚星。 食饱事閒兼吏隐,不知何以答虞庭。 标签:严嵩, 严嵩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和太宰紫岩送春四首 其三》 - 严嵩下一篇:明朝:《大司马刘公宅翰林诸寮修瀛洲之会限韵得诗四首 其四》 - 严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