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飨余庵竹石 其七》 – 郑文康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郑文康 朝代 : 明朝 疏篁非楚材,白石岂荆璞。 一备任公竿,一充鹤鸣错。 微物尚多庸,余生久沦落。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郑文康, 郑文康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白云窝》 - 郑文康下一篇:明朝:《赠客》 - 郑文康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