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殉难日作三首 其一 示秦婿嗣瞻》 – 刘宗周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刘宗周 朝代 : 明朝 信国不可为,偷生岂能久。 止水与叠山,只争死先后。 若云袁夏甫,时地皆非偶。 得正而毙矣,庶几全所受。 标签:刘宗周, 刘宗周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哭殉难十公用前韵 其七 职方元升成公》 - 刘宗周下一篇:明朝:《寄李仁常年丈 其一》 - 范景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