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张洪阳宗伯请告还公有閒云馆盖旧业也 其三》 – 余继登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余继登 朝代 : 明朝 世事何须问,真心但不违。 閒云如有约,此日幸同归。 薜荔裁初服,凫鸥共钓矶。 故乡风物好,转觉宦情微。 标签:余继登, 余继登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寄李汝培太仆 其二》 - 余继登下一篇:明朝:《赠王四槐宪长 其三》 - 余继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