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诏狱 自浙至京未尝顷刻释三刑》 – 韩邦奇 2020-12-05 明朝(三) 作者 : 韩邦奇 朝代 : 明朝 五品监司贵,朝廷法不私。 一封渎明主,十口累相知。 黄卷春扉静,青灯夜榻迟。 旧闻胡宪使,此日慰相思。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韩邦奇, 韩邦奇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九日邀石泉大司寇 其一》 - 韩邦奇下一篇:明朝:《送佥宪张君按关西》 - 韩邦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