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留饮于同年世和宅中命其子鼓琴为欢奉谢二绝且并招之 其二》 – 张吉 2020-12-06 明朝(一) 作者 : 张吉 朝代 : 明朝 都将案牍委尘埃,半醉鼾鼾一觉回。 我岂白云无意绪,玉人应肯抱琴来。 标签:张吉, 张吉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重泛府江三绝 其三》 - 张吉下一篇:明朝:《全州会衡玉大参泛舟半月至渌口相别戏赠一绝》 - 张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