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哭金县丞》 – 龚诩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龚诩 朝代 : 明朝 患难归来仅两春,少闻官长爱斯民。 适逢被水连三岁,始见忧时只一人。 正是群黎交颂德,如何二竖遽亡身。 老夫虽未沾私惠,公论难忘泪满巾。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龚诩, 龚诩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田家苦楚吟》 - 龚诩下一篇:明朝:《马鞍山下陈氏故园》 - 龚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