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自然斋诗为周原夫作 其二》 – 乌斯道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乌斯道 朝代 : 明朝 丈夫志勋业,岂不事一官。 追封亲以荣,树德民以安。 道路阻且脩,于焉息丘园。 矫首睇白日,白日在云端。 标签:乌斯道, 乌斯道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自然斋诗为周原夫作 其一》 - 乌斯道下一篇:明朝:《晚年病目诗 其五》 - 乌斯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