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过张幼于曲水园因赠二首 其二》 – 张元凯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张元凯 朝代 : 明朝 不仕人犹贵,逃名事岂赊。 久将忘月露,渐以寄烟霞。 覆瓿无非草,如椽总是花。 五车亲著述,何羡邺侯家。 标签:张元凯, 张元凯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送沈居士泛海礼补陀山二首 其一》 - 张元凯下一篇:明朝:《江村同方山人子服过寒山寺访旭上人》 - 张元凯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