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予以直州判加捐州同指分皖省,乡诸君皆惜予不善择官,又不善择地,赋以自解》 – 张之纯 2020-12-09 清朝(三) 作者 : 张之纯 朝代 : 清朝 白色斑斑上鬓丝,卅年未折桂林枝。 伯牛有疾终归命,司马为郎尚入资。 氛恶况当盟楚日,泉清那比在山时。 随风飘落花无定,茵溷原难自主持。 标签:张之纯, 张之纯的简介, 清, 清时期诗文 上一篇:清朝:《独吟道中》 - 周馨桂下一篇:清朝:《芜关元旦,用渔洋蟂矶灵泽夫人祠韵,口占二绝寄怀恂斋 其一》 - 张之纯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