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咏史 其二》 – 李希圣 2020-12-09 清朝(三) 作者 : 李希圣 朝代 : 清朝 民力中原已不支,诛求入骨恐非宜。 西园自议葡萄价,南内方催芍药词。 李广一钱应未值,陈平六策本无奇。 山东大贾真痴绝,心计区区到鹿皮。 标签:李希圣, 李希圣的简介, 清, 清时期诗文 上一篇:清朝:《哀王孙》 - 李希圣下一篇:清朝:《咏史》 - 李希圣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