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续怀人诗 其十一》 – 黄遵宪 2020-12-09 清朝(三) 作者 : 黄遵宪 朝代 : 清朝 无端碌碌随官去,仍是铿铿说教师。 黄面瞿夷金指爪,可曾嫁毕女先医? 标签:清, 清时期诗文, 黄遵宪, 黄遵宪的简介 上一篇:清朝:《舟中骤雨》 - 黄遵宪下一篇:清朝:《续怀人诗 其十二》 - 黄遵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