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虎台谋》 – 洪亮吉 2020-12-09 清朝(三) 作者 : 洪亮吉 朝代 : 清朝 兄为囚,妹为虏,父命事仇无不可。 父已死,兄已诛,父命杀仇仇即夫。 父仇不报岂女子,反面事人有余耻。 事已不成宁惜死。 黄泉有血流浩浩,九州之外五经表。 标签:洪亮吉, 洪亮吉的简介, 清, 清时期诗文 上一篇:清朝:《马同槽》 - 洪亮吉下一篇:清朝:《鱼鳖桥》 - 洪亮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