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晴,祭扫青草湖有感,归成四律以写哀衷 其四》 – 林占梅 2020-12-09 清朝(二) 作者 : 林占梅 朝代 : 清朝 在地愿为连理枝,孜孜私语鬼神知。 死而有识应留憾,病到无名倍可悲。 伤逝惠连留短句,悼亡潘岳费新词。 数年别泪知多少,和墨频吟薤露诗。 标签:林占梅, 林占梅的简介, 清, 清时期诗文 上一篇:清朝:《凤山崎归途暮望》 - 林占梅下一篇:清朝:《有感》 - 林占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