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申报送至冯庵相次成诗》 – 林旭 2020-12-09 清朝(二) 作者 : 林旭 朝代 : 清朝 邸钞不仕元堪断,申报无文那足看。 要见诗翁作诗手,风吹春水遣相干。 标签:林旭, 林旭的简介, 清, 清时期诗文 上一篇:清朝:《石榴请冯庵作诗 其一》 - 林旭下一篇:清朝:《除夕》 - 曾习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