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仿元人东阳十咏 其二 蠹简》 – 郑用锡 2020-12-09 清朝(二) 作者 : 郑用锡 朝代 : 清朝 管领长恩旧事虚,此中何乐竟为鱼。 杀青未遂终非计,贪墨无成笑久居。 差喜汉家先按籍,莫教鲁壁负遗书。 蓬莱自有神仙骨,脉望能灵恐不如! 标签:清, 清时期诗文, 郑用锡, 郑用锡的简介 上一篇:清朝:《咏闽儒三则 其二 李伯纪先生》 - 郑用锡下一篇:清朝:《感作》 - 郑用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