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送翁景旸作台州掾》 – 李孝光 2020-12-09 元朝(二) 作者 : 李孝光 朝代 : 元朝 门前五株桃,春暮始作花。 劝尔一杯酒,丈夫莫思家。 功成持身归,吏民相迎遮。 男儿自应尔,父老慎勿誇。 标签:元, 元时期诗文, 李孝光, 李孝光的简介 上一篇:元朝:《东里》 - 李孝光下一篇:元朝:《与叔夏游石门叔夏很石忽中断势若两虎斗之句余辄足之》 - 李孝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