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感兴七首 其三》 – 陈高 2020-12-09 元朝(二) 作者 : 陈高 朝代 : 元朝 豪家列华第,被金饭珠玉。 茅屋耕田夫,衣食常不足。 均为羲皇民,胡焉异荣辱。 远怀雍熙世,宁复有兹俗。 谁与开井田,吾思食其肉。 标签:元, 元时期诗文, 陈高, 陈高的简介 上一篇:元朝:《病中寄兄弟》 - 郑玉下一篇:元朝:《滦京杂咏一百首 其七》 - 杨允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