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送明理赴南丰州判官》 – 宋褧 2020-12-09 元朝(一) 作者 : 宋褧 朝代 : 元朝 吴越流亡岁,湖南馈饷时。 目前堪抚字,江右少疮痍。 上佐官何美,南行乐不支。 盛年思报国,莫动别离悲。 标签:元, 元时期诗文, 宋褧, 宋褧的简介 上一篇:元朝:《游昆山慧聚寺和唐人诗二首 其一》 - 宋褧下一篇:元朝:《送张孟功江淮觐省就赴河南幕》 - 宋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