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送康判官往新安赋得江路西南永》 – 皇甫冉 2020-12-09 唐朝(二) 作者 : 皇甫冉 朝代 : 唐朝 不向新安去,那知江路长。 猿声比庐霍,水色胜潇湘。 驿树收残雨,渔家带夕阳。 何须愁旅泊,使者有辉光。 标签:唐, 唐时期诗文, 皇甫冉, 皇甫冉的简介 上一篇:唐朝:《招隐寺送阎判官还江州》 - 皇甫冉下一篇:唐朝:《酬张二仲彝》 - 皇甫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