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送王十六判官》 – 杜甫 2020-12-09 唐朝(二) 作者 : 杜甫 朝代 : 唐朝 客下荆南尽,君今复入舟。 买薪犹白帝,鸣橹少沙头。 衡霍生春早,潇湘共海浮。 荒林庾信宅,为仗主人留。 标签:唐, 唐时期诗文, 杜甫, 杜甫的简介 上一篇:唐朝:《南征》 - 杜甫下一篇:唐朝:《送舍弟频赴齐州三首 其三》 - 杜甫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