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黔中酬同院韦判官》 – 李频 2020-12-09 唐朝(二) 作者 : 李频 朝代 : 唐朝 平生同所为,相遇偶然迟。 各著青袍后,无归白社期。 江流来绝域,府地管诸夷。 圣代都无事,从公且赋诗。 标签:唐, 唐时期诗文, 李频, 李频的简介 上一篇:唐朝:《赠同官苏明府》 - 李频下一篇:唐朝:《句》 - 李嘉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