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送人流贬》 – 李益 2020-12-08 唐朝(一) 作者 : 李益 朝代 : 唐朝 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 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 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 标签:唐, 唐时期诗文, 李益, 李益的简介 上一篇:唐朝:《赋得路傍一株柳送邢校书赴延州使府》 - 李益下一篇:唐朝:《答窦二曹长留酒还榼》 - 李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