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谴谪康州先寄弟渤》 – 李涉 2020-12-08 唐朝(一) 作者 : 李涉 朝代 : 唐朝 唯将直道信苍苍,可料无名抵宪章。 阴骘却应先有谓,已交鸿雁早随阳。 标签:唐, 唐时期诗文, 李涉, 李涉的简介 上一篇:唐朝:《秋日过员太祝林园》 - 李涉下一篇:唐朝:《河传 其二》 - 李珣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