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 曹彦约
作者 : 曹彦约 朝代 : 宋朝
步出山前坂,遥望徒惊心。
下无百尺流,上无千岁林。
至人有遗言,三叹金玉音。
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
和氏得荆璞,眩走数百舍。
谓足奉至尊,过眼不售价。
有时置箧笥,光彩忽惊夜。
持归弄儿女,足以照里社。
唐诗、宋词、古诗、文言文、诗经
作者 : 曹彦约 朝代 : 宋朝
步出山前坂,遥望徒惊心。
下无百尺流,上无千岁林。
至人有遗言,三叹金玉音。
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
和氏得荆璞,眩走数百舍。
谓足奉至尊,过眼不售价。
有时置箧笥,光彩忽惊夜。
持归弄儿女,足以照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