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题许尚书石刻二首》 – 姜特立 2020-12-08 宋朝(十) 作者 : 姜特立 朝代 : 宋朝 乌丝玉轴陀尼表,斗草搴花锦不如。 不是向来元祐脚,唐人文字晋人书。 先生自是吾所敬,况复曾蒙点化馀。 笔妙共推三昧手,尚书安得不中书。 标签:姜特立, 姜特立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和陈和卿四绝》 - 姚勉下一篇:宋朝:《得节二首》 - 姜特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