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表释应端住兴化寺以其说而勉之二首》 – 李昴英 2020-12-08 宋朝(十) 作者 : 李昴英 朝代 : 宋朝 钵中滴水也难消,切莫贪他寺富饶。 留取大皮缠大树,腹围紧紧篾三条。 一般奇怪弄精魂,猪蚬皆餐针戏吞。 未到空通渠地位,只当斋戒作沙门。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李昴英, 李昴英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秋江打鱼》 - 李泳下一篇:宋朝:《送武广叔游浙东二首》 - 李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