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再用韵》 – 刘宰 2020-12-08 宋朝(十) 作者 : 刘宰 朝代 : 宋朝 野径梅初发,寒塘草又生。 能来同社酒,莫笑瓦盆盛。 绿杨陶令宅,芳草谢家池。 开径应须我,酬君未有诗。 标签:刘宰, 刘宰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句》 - 刘某下一篇:宋朝:《上洛都文太尉二首》 - 刘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