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熙宁望祭岳镇海渎十七首 其十四 送神用《凝安》。》 – 郊庙朝会歌辞 2020-12-08 宋朝(十) 作者 : 郊庙朝会歌辞 朝代 : 宋朝 我乐我神,簋俎腥饔。 曰神之还,西土是宫。 于蕃禽鱼,于衍草木。 富我薮隰,滋我高陆。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郊庙朝会歌辞, 郊庙朝会歌辞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景祐以后乐章六首 其一 章献明肃皇太后室奠瓒用《达安》。》 - 郊庙朝会歌辞下一篇:宋朝:《行次汉上》 - 释无本 发表评论